新京報訊 10月11日晚間,步步高商業(yè)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 步高”)發(fā)布“關于股東被申請重整的提示性公告”稱,*ST 步高收到股東步步高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步步高投資集團”)轉發(fā)的《通知書》,債權人韶山市東興建設有限公司(簡稱“申請人”或“東興建設”)以步步高投資集團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 向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湘潭中院”或“法院”)申請對步步高投資集團進行重整。


截至公告日,*ST 步高尚未收到湘潭中院受理申請人申請步步高投資集團重整事項的裁定書,申請人的申請能否被法院受理,步步高投資集團能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公告同時提到,截至公告日,步步高投資集團持有*ST 步高股份約1.99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41%。目前,*ST 步高無實際控制人,步步高投資集團與公司保持獨立,步步高投資集團被申請重整,不影響步步高股份經營及財務指標。


編輯 鄭明珠

校對 趙琳